- 职称业务须知
- 重新确认
- 评审取得职称证书遗失补办
- 工程系列职称评审
- 职称认定
- 常规业务办理所需材料模板参考
- 人事档案等常规业务办理所需材料模板参考
- 户口挂靠须知
- 户口挂靠
一、评审取得初、中级职称证书的遗失补办须知
1.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my.gxrczc.com/login)进行声明作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未进行公示或公示时间不足,系统自动禁止提交材料。),请注明职称证书的资格名称、授予时间、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中的出生年月日用\\\"××\\\"符号代替)、证书编号;
2.申请人在服务平台填写遗失补办申请,上传身份证、原职称证书评审表、原职称批文、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二、评审取得高级职称证书的遗失补办须知
从2018年6月30日起,高级职称遗失补办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gxrczc.com)实行网上办理,办理流程与原提交纸质材料流程一致,不再进行线下办理。网上操作方式请按广西区职改办桂职办[2018]72号《关于实行网上办理高级职称重新确认(认定)等事项的通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