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称业务须知
- 重新确认
- 评审取得职称证书遗失补办
- 工程系列职称评审
- 职称认定
- 常规业务办理所需材料模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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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挂靠须知
- 户口挂靠
服务项目 | 职称认定须知 |
申报条件 | 1.普通学历教育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直接认定相应职称: (1)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毕业3年内可认定员级职称; (2)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毕业5年内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毕业3年内可认定助理级职称; (3)硕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毕业2年内可认定助理级工程师;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毕业5年内可认定中级职称; (4)博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毕业2年内可认定中级职称; 2.博士学位获得者认定中级职称从与认定时所在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之日算起,其他人员从认定之日算起。逾期未办理职称认定的,须通过评审取得相应的职称。 3.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在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2年以上期满合格出站人员,从事与所研究学科(领域)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用人单位审议推荐,可以认定副高级职称。取得职称时间从出站之日算起。原则上在与广西区内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之后2年内办理完毕。 4.已通过认定方式取得职称的,不因具备新的学历条件再次认定。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评结合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考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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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 1.原则上职称认定通过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职改办申报; 2.注册并登陆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my.gxrczc.com/login)按规定要求填报,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按相应职责及时登录服务平台审核、推荐和报送; 3.职称认定拟定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全日制)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能办理职称认定; 5.从2018年6月30日起,高级职称认定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gxrczc.com)实行网上办理,办理流程与原提交纸质材料流程一致,不再进行线下办理。网上操作方式请按广西区职改办桂职办[2018]72号《关于实行网上办理高级职称重新确认(认定)等事项的通知》操作。 |
申报材料 |
注:所有扫描件均应为原件扫描 |
办理费用 | 免费。 |
办理时限 | 以市职改办办理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