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有关企业:
根据《柳州市柳东新区关于推进“人才强企”实施办法》(柳东规〔2020〕13号)文件精神,为建立柳东新区企业人才专员队伍,激发人才专员服务产业发展的热情、干劲和效率,打通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开展柳东新区“优秀人才工作专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参评人员应是柳东新区辖内的企业中从事人力资源或人才服务的工作人员,并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参评人员所在企业须为在柳东新区管辖范围内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并在本区上报统计数据的工业企业以及规上(限上)服务企业;或者对柳东新区有特殊贡献的企业,具体由柳东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认定。
(2)具有较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人才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各类人才政策措施,积极实施人才项目申报,在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3)热心于人力资源工作。在政策解读、政策奖励落实、人文关怀等方面为人才提供精准化服务,使各类人才享受应享的政策、待遇和服务。
(4)积极开展人才工作。保持政校企之间的沟通交流,有效对接资源,为人才解决困难和问题;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报送人才信息,参与人才活动,广泛宣传人才工作典型案例。
二、报名方法和评选方式
(一)报名方法
采取用人单位推荐的报名方式,每个企业只可推荐1人报名。请申报者于9月23日(星期四)下班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DRCZX@126.com,邮件名称“企业名称+优秀人才工作专员+姓名”即可。咨询电话:0772-2610146,朱诚成。
(二)报名材料
1.《柳东新区‘优秀人才工作专员’推荐表》,发送盖章扫描版以及可编辑的电子版。
2.《柳东新区‘优秀人才工作专员’基本信息简表》,发送可编辑的电子版。
3.报名者还须提供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成绩或业绩的佐证材料,将佐证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三)评选方式
1.审核。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名单。
2.评选。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初审名单报至柳东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选,确定奖励名单及奖励内容。
3.公示。在柳东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奖励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拨付。柳东新区管委会审定通过后,将相应奖金拨付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获奖人。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评选柳东新区“优秀人才工作专员”名额上限为20名,获奖个人将获得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柳东新区“优秀人才工作专员”荣誉证书,以及每人800元的奖金。
四、其他
(一)推荐单位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对申报表内容及其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凡剽窃、侵夺他人经历或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柳东新区有权取消奖励,并交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