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和《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柳发(2018)17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柳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和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我市的各类企业技能培训中心(部门),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传统技艺和民间绝技传承人等重点向企业倾斜。

二、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条件

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高技能人才楷模称号、中华技能大赛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获得广西技能大奖、广西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

(二)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国家级、自治区级不低于50%,市级不低于30%)且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依托本单位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或职业培训机构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本单位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或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自行创办的各类机构设立大师工作室应符合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有足够资金及技能大师工作室所需的场所、设备等必要工作条件;有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团队。

三、建设要求

(一)总体要求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要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结合,主要围绕我市传统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雪、紧缺行业(领域)组织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主要功能是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企业、行业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推广。

(二)项目产出

1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经费使用监管制度、考核制度;每年制定项目执行计划(提供书面规章制度、计划);

2立足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实施技术改造,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取得经济效益(提供专利、技改效益等相关佐证材料);

3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为技术研修、创新、教学改革等提供交流平台(提供交流成果佐证材料);

4.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大师工作室分别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9名、6名、3名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提供名单、技能证书或参赛成绩);

5.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提供各媒体宣传页截图,在本企事业内部宣传不列入产出)。

四、遴选名额

2021年柳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遴选名额为不超过10个。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遴选工作。在审阅申报材料、集体评议的基础上,遴选出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2018年12月31日后获得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采取备案制,申报时已提交的不需重复提交,不占用当年度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名额。

五、经费保障

(一)经费来源

大师工作室经费根据《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柳发(2018)17号)要求,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建立国家、自治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子一次性申报成功奖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次年起每年分别给予工作经费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已备案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同等奖励(补助)。

(二)支出范围

市政府奖励和经费补助由市人社局划拨到申报单位基本户主要用于大师工作室设备设施的更新修缮:论文、著作的出版:技术成果的交流推广、宣传费用;培训消耗品购置等项目产出涉及名目。

所在企事业单位安排技能大师带徒津贴、奖励;对其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三)管理要求

1.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2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六、申报(备案)材料

(一)国家、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备案材料

1.《 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备案表》(见附件1):

2依托企业、培训机构或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申报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主要包括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国家级、自治区级不低于50%)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3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4技能大师的身份证、相关技能佐证材料证明的复印件;5工作室成员(徒弟)名单相关技能佐证材料证明的复印件:H以上材料按照次序装订成册,一式1册,已提交过的无需重复提交。

(二)申报柳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材料

1柳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

2.依托企业、培训机构或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申报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主要包括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市级不低于30%)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3.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4技能大师的身份证,相关技能佐证材料证明的复印件:

5.工作室成员(徒弟)名单、相关技能佐证材料证明的复印件:

6柳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H以上材料按照次序装订成册,一式1册;

七、其他要求

申报纸质材料送达和电子版发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楼1116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772-2825472电子邮箱:Izzynljs@163.com。

 

附件:附件1:_______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备案).doc

                     附件2: 柳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

                     附件3: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