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各企业:

根据《关于我市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工作的通知》(柳职办〔2019〕2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评审专家库建设,加强专业对应,确保专家水平,现面向新区企业开展柳东新区(柳州高新区)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新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评审专家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权威性和影响力,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并有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的经历。能认真履行评审专家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0年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2年以上。

(四)在职在岗,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参加。

(五)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

(六)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不再推荐。

(七)在本单位推荐专家中4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31日。

三、所需材料

(一)《工程系列中、初级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1份(注:由新增入库专家填写,入库专家所在单位在“基层单位推荐”栏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工程系列中、初级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名册》(附件2)电子版。

(三)新增入库专家的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联系方式

(一)材料送达地址:广西柳州市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一站式服务中心。

(二)电子邮箱:LDRCZX@126.com;

(三)联系电话:0772-2608747;0772-5305060。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上述表格中的“学科门类”和“现从事专业”应与《中、初级职称专家库评审专家学科门类和专业目录(工程系列)》(附件3)的学科门类和专业目录一致。

(二)请柳东新区各企业积极号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以企业为单位上报相关材料。

(三)入库的评审专家,须遵从新区职改办的管理。

(四)若企业中有调离本市或本单位、退休不符合入选条件的在库专家,请及时与新区职改办联系,以便做出库调整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新区职改办联系。

 

附件1:工程系列中、初级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

附件2:工程系列中、初级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名册.xls

附件3:中、初级职称专家库评审专家学科门类和专业目录(工程系列).doc


 

 

 

柳州高新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