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柳东新区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秩序,决定开展开展柳东新区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备案电子化暨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柳东新区的企业。

二、时间安排

2020年91日至11月30。(11月1日起,常态推进

三、检查方式

采取用人单位网络填报数据,柳东新区管委会线下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备案电子化情况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检查。

四、行动步骤

(一)通知动员阶段。91日-915日,通过柳东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ldxq.liuzhou.gov.cn/)、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柳东人才网(https://www.ldhrd.com/)发布通知,并由相关职能部门结合电话、短信、微信、QQ等渠道下发通知文件,通知各用人单位各相关企业本次专项行动内容及相关要求。(由柳东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牵头实施,联系人:杨勋杰、马成斌联系电话:0772-3859125、5305113

(二)数据填报阶段。916日-10月31日,用人单位根据《柳东新区企业劳动合同备案电子化填报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的指导,登录“柳东人才网https://www.ldhrd.com/”,注册企业账号,如实填写完善企业账号,录入劳动合同备案电子化相关信息。(联系人:柳东人才网,联系电话:0772-5305113、5305292

(三)现场抽查阶段。111日-11月30日,柳东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每日随机抽取4-6家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到用人单位办公地点对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合同备案电子化信息填报情况,重点查看填报信息真实性及完整性。

(四)常态推进阶段。111日起,用人单位每月15日前登陆系统填报1次最新劳动合同备案电子化信息,确保实际用人情况与填报信息相符用人单位当月未新增劳动合同数据无需填报。柳东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每年度抽查200家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备案电子化列入常态化监管监察工作。(相关工作最新公告查看“柳东人才网https://www.ldhrd.com/”信息公开界面)

四、相关要求

此项调查属政府行为,是依照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管监察。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劳动合同备案电子化信息填报工作,要结合自身实际安排专人负责,如实的填报相关信息,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并对填报工作表现好的用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及优惠政策帮扶。对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填报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隐匿、毁灭证据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责令改正或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关于开展柳东新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备案电子化暨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