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柳人社发〔2018〕99号
关于按时申报2018年企业接收柳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和小型微型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切实做好企业接收柳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企业接收柳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
(一)申报条件
在我市(含五县)注册,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员工总数20人以上的企业(含中央、自治区直属在柳企业)吸纳柳州籍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分别按中小企业吸纳本科以上学历5000元/人、大型企业吸纳本科以上学历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吸纳专科学历毕业生,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小微企业采取劳动派遣用工方式吸纳柳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由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也可申报该补贴。
(二)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报时限要求:符合补贴要求的企业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企业所在城区人社局,城区人社局于2018年10月20日前将初审过的申报材料交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第二批申报时限要求:第一批未能及时申报的企业,于2019年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企业所在城区人社局,城区人社局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初审过的申报材料交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三)申报材料
1.企业接收柳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
2.企业接收柳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花名册;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缴纳社会保险的有关证明材料;
6.毕业生的毕业证、户口本复印件;
7.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可直接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小型微型企业(社会组织)录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报条件
按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为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补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并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小微企业由工信部门认定。
经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劳务外包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外包岗位也可申请此补贴,除文件规定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务外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至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核。
(二)申报时间
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与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与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在2018年度内的,首次申报在2019年1月,未申报可于2019年7月补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每半年申请一次,一次性就业补贴在第一次申报时一次性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
3.工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证明》;
4.《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第一次申请时出示原件);
7.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第一次申请时出示原件);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人社局、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用人单位按时申报相关补贴,过期不予补办。
(二)企业接收柳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和小型微型企业(社会组织)录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只能申报一类,不能同时申报。
四、联系方式
(一)企业接收柳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2827582。
(二)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联系电话: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科 2812499,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原柳州市军博园对面)河东综合楼4楼。
附件:1. 201X年企业接收柳州籍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统计
表(城区人社部门填写);
2. 企业接收柳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
(企业填报);
3.企业接收柳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花名册(企业
填报);
4.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证明;
5. 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及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申请表(企业填报);
6. 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花名册(企业填报);
7. 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缴纳社会保险
花名册(企业填报)
2018年8月24日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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