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29号)、《关于做好企业稳岗扩岗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柳人社发〔2020〕75号)要求,为扎实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结合新区实际,现就柳东新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一)企业新吸纳劳动者

支持柳东新区中小微企业(指不在公示的大型企业名单内的企业)特别是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2021年新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扩岗位、扩就业,且支付当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月份的(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810元),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工以工代训培训补贴。对于曾在公司工作过又重新入职同一家公司的员工,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员工与企业依法解除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后,经企业招聘,与企业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可以确定为新进员工。

(二)企业现有在岗职工

支持困难企业对现有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稳岗位、保生活。符合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应急稳岗返还的困难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困难企业由柳东新区人社局负责通知

二、补贴标准和申报时间要求

(一)补贴标准和适用范围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500//月,企业可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

(二)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补贴的月份为2021年1月和2021年2月。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8月10日前一次性申报2021年1月至2月两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过期不再受理。

三、补贴申领流程

柳东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时间段内将申报材料交至柳东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城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初审通过名单报至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复审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公示审核公示合格后拨付企业申报月份的以工代训补贴。

四、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1,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以工代训人员名册(附件2),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DRCZX@126.com);

(三)企业每月开展以工代训培训图片2-3张;

(四)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或工资发放凭证。停工停业企业需提供上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或停产前最后一个月工资凭证。

(五)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每月均需提供一份,材料纸质版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五、其他事项

)按自然月发放以工代训补贴,参加以工代训未满一个月的员工,不发放当月补贴;采取计件形式支付工资的企业,当月支付工资总额累计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申请补贴;

大型企业名单公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本通知提及的中小微企业指不在公示名单的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网址:

http://rst.gxzf.gov.cn/xwdt/xwdtzxgg/t4329176.shtml
    http://rst.gxzf.gov.cn/xwdt/xwdtzxgg/t5260014.shtml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网址:http://rsj.liuzhou.gov.cn/zwgk/fdzdgknr/tzgg_59221/zhgg/202008/t20200820_1943741.shtml

联系方式

材料送达地址:广西柳州市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一站式服务中心10号窗口

电子邮箱:LDRCZX@126.com

联系电话:0772-5305230;0772-2608747


附件:附件1 2021年x月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XX企业).doc

              附件2 2021年x月以工代训人员名册(XX企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