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有力贯彻《条例》实施,2020年4月30日上午,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柳东工作组在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劳动保障监察办事大厅召开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培训会。
会上,柳东工作组副组长王铭责对《条例》的实施细节、创新点和对劳动保障法的突破、实施中的风险等方面进行了讲解,详细解读了《条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工资清偿、法律责任的规定等,让参训人员能更直观、熟练地掌握《条例》内容,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开启了依据行政法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新阶段,解决了之前主要依据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治理的局面。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农民工工作、生活和发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要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全面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各职工要通过认真学习《条例》相关规定,对照《条例》要求,切实做好本职工作,落实《条例》的相关制度,做好《条例》的相关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根治欠薪的共同认知和落实《条例》的舆论氛围。
(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柳东工作组 葵邹若尘)